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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池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

池州新闻 2023-10-28




池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池州市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从业行为,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和《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池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池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行为的通告。


一、网络直播平台和从事网络直播的运营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主播的管理,强化网络主播实名认证,认真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落实内容审核主体责任,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者发布违法有害信息。


二、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赌博、诈骗、血腥暴力、淫秽色情以及“擦边球”等低俗内容;不得在重大舆情事件中从事与蹭热点、做流量相关的违法活动。


三、对通过网络直播传播有害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平台、个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全市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辨别能力,共同维护健康、和谐、文明的网络直播环境。


欢迎广大网民投诉和举报网络直播违法违规信息。网络举报方式:http://chz12377.chizhou.gov.cn/(池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池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池州市公安局

2023年7月7日



来源:池州公安在线

编辑:熊弛畅   责编:汪玉芳 

审稿:姚成润   监制:周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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